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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讀犯防也要四年了,這中間學過很多關於「人道」的矯治觀念,
但我從來沒有一刻放棄過「死刑不能廢」的念頭。
為什麼?
很簡單,因為「人渣太多」 。
說我激進也好,說我太殘忍太激動也罷,但我真心認為,有些喪盡
天良作惡多端泯滅人性的傢伙真的是可以去死一死了。
最近看了太多令人心碎的新聞案件,黃小妹妹今天剛走,晚上又立
刻傳出有個兩歲女童被父親用掃帚活活打死,我想試問那些人犬團
體(編按:意指人權團體,此為諷刺說法) 口口聲聲說什麼罪犯也有
人權,那請問那些重傷死亡的受害者就沒有嗎?因為死人不會為自
己伸冤不會反抗,所以就不需要管他們嗎?
從幾年前被虐致死的邱小妹,到現在的黃小妹,到底是要死多少人
阿?這幾年間台灣到底累積了多少個被判死刑,卻尚未執行的死囚
?王清峰拜託你振作一點,這些人渣已經天怒人怨還要國家浪費多
餘糧食養他們阿?該殺的趕快拖出去槍殺啦,少在那邊礙眼!
有些人覺得死刑要廢除的其中之一原因是怕會誤殺無辜的人(例如
蘇建和案那幾個人到底有沒有殺人?),這種很爭議的就算了,但是
黃小妹妹被丟進沸水中這種人證物證俱在的案件,是不是可以直接
判了?到底是怎樣啊?越打越生氣,這些個人渣已經在PTT不知被
版友詛咒了幾萬次,賜死個幾萬次了,我倒要看看到最後有誰要護
航這些個王八蛋。
好啦,廢死刑也可以,那請通過一套配套措施,就是「應報刑」,
學習巴比倫法典,以牙還牙以眼還眼,小妹妹被水燙死是不是?那
那個人渣老爸就直接丟油鍋,撈起來之後呢,能活就活,要是救不
活嘛?丟去亂葬崗給野狗果腹就好,這叫不得善終,那也是他們這
種人應得的下場。亂棒打死小孩,你就也被用亂棒毆打,活不活的
下去就看你自己的造化,我覺得非常棒。
治亂世用重典,說的太好了,這樣也可以消化一下爆炸的地球人口
。我說阿,台灣現在就是亂世阿,不然廢渣怎會這麼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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